咱们从简单的办法开始列举几个处理方式:
1)找找手上还有副本或者复印件吗,有的话,拿副本或者复印件到公证处查底档,直接就能再开几份和以前一样的公证书出来。
2)记得公证书号码吗,记得也可以照1)操作。
3)实在不行,希望你是在一个不是太小的办公配备不良的城市,那么公证处的电脑中应该能检索出你的原先的公证书。然后可以照1)操作。
4)都不行,就照楼上网友建议回学校补办。记住,只要你不改公证内容,公证处就有义务根据你要求的份数随时打印涉及你的公证书。所以,如果你的家乡不是很小的地方,公证处电脑里一定有你需要的东西,关键看你怎么进行“危机公关”了:)
毕业证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毕业证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3、毕业集体合影、成绩单(若有)或是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辅助材料;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准备好资料,一并递交到公证处公证,公证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
当事人办理学习成绩公证,应向其住所地的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学历是指曾在哪个学校毕业或肄业的经历。学历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在学校学习的经历和毕业或肄业的事实的真实、合法的活动。学历公证包括毕业(学位)证书、肄业证明、结业证书、在校学习证明等。 当事人办理学历、学位公证,应向其住所地的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学历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其档案保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经历证明。
2.毕业(学位)证书、肄业证书、毕业证书原件。
3.毕业(学位)证书、肄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应由所学习的学校出具学历证明或补发的学历证书。证明中应写明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入学日期、毕业、肄业、结业日期、所学专业、学制几年、颁发证书的编号。
4.当事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至4张(根据使用国的不同)。 办理学历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1.如需办理在校学习证明,需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入学日期、所学专业、学制几年、现为几年级几班在读学生。证明左下角需粘贴2寸免冠照片一张,加盖学校钢印骑缝章。右下角需写明学校名称、出具时间、加盖学校公章。 2.办理高中学历证明,另需提供高中会考证书原件。 成绩单公证 当事人办理学习成绩公证,应向其住所地的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学习成绩公证应提供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护照、注销户口证明)及其档案保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经历证明。 2.毕业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学校在读证明原件。 3.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 办理学习成绩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大学学历以上学习成绩公证,需对某专业专用名词提供译文。
毕业证丢失是不能补办的,按照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毕业证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3、毕业集体合影、成绩单(若有)或是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辅助材料;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学习经历或所持有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上述公证事项由当事人的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办理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2、需公证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及相应的复印件若干。
3、若需由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学习经历直接作出证明,当事人还应提供由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信函(信函的具体内容详见我处印制的《证明信参考样本》)及与办证件数相应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毕业证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3、毕业集体合影、成绩单(若有)或是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辅助材料;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不能补办。
1、按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2、《学历证明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补办《学历证明书》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毕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2、毕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3、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
4、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
5、只能申请开学历证明书,要到所毕业学校去办理。
不能补
毕业证丢失了是不可以补办的。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