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业证丢了怎么补办
  2. 毕业证学位证丢了补了毕业证明书以后如果原件又找到了,还能用吗
  3. 我的毕业证丢了,编号也忘记了怎么办
  4. 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弄丢了怎么办
  5. 学士学位证丢了怎么办

毕业证丢了怎么补办

没法补办

《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补办的处理方法有三种(第二种方式在学校教务处网页有公开流程):

  1.学生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学位信息(权威认证且不需到校办理);

  2.本人或委托他人(需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携带4张2寸的蓝底证件近照(含电子版)至学校教务处教务科现场填表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效力等同原件),当天可办结;

  3.本人或委托他人(需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至学校档案馆办理学历、学位证明,当天可办结。

毕业证学位证丢了补了毕业证明书以后如果原件又找到了,还能用吗

不能补,据了解,《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教育部明文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

据悉,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不能补,据了解,《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教育部明文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据悉,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我的毕业证丢了,编号也忘记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在学校要求报刊上进行登报声明之后 ,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另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注意

:

对于急需或者需要毕业证原件的,联系作者,给你解决方案 如有丢失情况的,联系作者帮你快速解决。

如果毕业证书丢了且不知道编号,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去以后有找到学历查询,点击学历查询,用自己的身份证号注册学信网账号,进去后会自动匹配到个人的学历证书,同时也会查到编号,用人单位也会承认个人的学历。

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弄丢了怎么办

学位证和毕业证丢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但是原来的学校去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教育部明文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办。据悉,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士学位证丢了怎么办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丢失,均无法补办原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丢失可以申请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或开具证明。

三、办理流程:

1.办理时间:可以随时在线提交申请(申请流程见附件),一般一个月办理一次,每月1号-5号办理,节假日除外。

2.申请人需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蓝色背景,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JPG格式,大小为100K以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如果有毕业或学位证书照片请一并上传),并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办理。

3.若学生身份证号码与学校存档信息不一致,除因学校工作失误弄错外,办理证明书以学校存档信息为准。

4.证明书办理完毕后,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凭委托书(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模板)和委托人身份证来学籍科领取,电话:0371-62506963。

5.教务处学籍科只受理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申请,成人学生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0371-67698075

学位证毕业证掉了

相关内容

回顶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