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儿童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2. cad2014显示驱动文件已丢失
  3. 2014年入的团团员证丢了能补办么
  4. 纸质专票丢失怎么办

2014儿童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1、宝宝的出生证如果出现丢失或是被偷等情况,是要去相关部门重新补一份。父母要先去原先为宝宝办理出生证的单位索取出生医学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然后向所在地县或区级以上的卫生部门请求重新补一份。在卫生部门接收申请后,经过核查,证明情况是真实的,就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盖公章。

2、如果在没有给孩子申报户口前丢失《出生证明》的,要去相关单位补《出生证明》的正页和副页;如果已经申请过后再丢失的,只要补《出生证明》正页。

3、补发宝宝的《出生证》必须要向相关单位提供一份材料,这份材料是由孩子的爸妈或者是监护人提供的亲子关系说明;能够证明宝宝与爸妈是亲子关系的材料;医院提供的接生情况的证明;孩子的双亲或是监护人,其中一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等政府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孩子的双亲或是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材料。

4、家长要注意: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宝宝,若该证明遗失,可以补发。在这之前出生的宝宝,一律不允许补发。如果出国需要出示出生证明,可以要求公证部门提供“出生公证书”,来作为合法的有效证件。

cad2014显示驱动文件已丢失

CAD2014显示驱动文件已丢失可能是因为电脑系统或者CAD软件本身的问题,并且需要进一步检查才能确定原因。
首先,可能是电脑系统中的驱动程序出现了问题,导致CAD2014无法正常运行。
此时可以在设备管理器中查看设备驱动程序是否存在异常,重新安装或更新驱动程序。
其次,也有可能是CAD2014软件本身的问题,建议尝试重新安装或者升级软件版本。
最后,可以通过在CAD论坛或者网上搜索相关问题,寻求更多的解决方法。
总之,处理CAD显示驱动文件丢失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找到问题的原因才能采取对应的解决措施。

需要重新安装或修复CAD软件。

 因为驱动文件缺少或损坏会导致CAD软件无法正常运行,必须重新安装或修复软件才能解决问题。

如果是软件问题,可以通过卸载重新安装CAD软件,或者使用CAD自带的修复工具进行修复。

如果问题仍然存在,可能是硬件问题,需要更换或修复相关硬件设备。

内容延伸:除了重新安装或修复CAD软件,我们还可以进行一些常见的排查解决方式,例如检查电脑是否安装了最新的驱动程序,检查硬件设备是否连接良好,以及尝试使用不同版本的CAD软件。

同时,在日常使用中,我们也应该对CAD软件进行定期维护和清理,避免出现各种问题和错误。

2014年入的团团员证丢了能补办么

2014年录的团,团员证丢了,能补办吗?

2014年录的团,团员证丢了,补办是完全可以的,但是你必须登报声明,原来的团员证作废,然后向你所在的团支部写出申请,由团支部书记或者组织委员向团委递交你的申请,并向团委汇报丢失的原因和过程,等团委研究决定后,给你签发新的团员证。

纸质专票丢失怎么办

本文结合2020年1月8日起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五条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规定,以及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以下简称“纳服规范”),对丢失发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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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发票的通用规定

一、发票丢失不再需要登报作废声明

专用发票丢失,自1995年8月1日起要求必须在《中国税务报》刊登“遗失声明”;自2016年7月28日起,取消了必须在《中国税务报》刊登“遗失声明”;自2019年7月24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取消了登报要求。自此,无论丢失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都不需要再提交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

二、发票丢失仍需在发现当日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和纳服规范“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规范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如果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还应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

三、有可能会被行政处罚

丢失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如果是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规定,可不予行政处罚。

四、遗失纸质发票纳税信用评价扣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所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030105.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扣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保管发票是企业的一项义务,丢失发票,无论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需要在发现当日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在信用评价中被扣分、有被处以行政处罚的风险,有的情形还需要销售方配合支持,所以说,企业应加强管理,避免发票丢失情况的发生。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014级大专毕业证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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