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在出生报户口时是随父亲的籍贯的。一旦报了以后是不可以更改的,除非当初报户口时出现差错,你可以拿你父亲的户口本看看,如果不一致,可以以此为依据到派出所要求更改。
但是籍贯不是户口本上的主要项目,是有一定的操作余地的,具体的方法我只能说“你懂的”。
如果想要更改户口本上的登记的内容,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审查核实后可变更或更正。
如果是属于籍贯登记错误的话,申请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派出所审核并报公安户政部门审批便可以更正籍贯。如若籍贯登记无误,则不予以更改。
1、误将出生地写成籍贯。公民在申报户口登记时,误将出生地写籍贯或因填写造成差错,可凭祖父或父亲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正。
2、信息录入发生差错。如属公安机关登记户口时,发生录入差错,依据原始档案材料予以更正。
写沈阳。
籍贯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籍贯一般情况下都是从父籍,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
1 沈阳的出生籍贯应该写“辽宁沈阳”2 因为“籍贯”指的是一个人的籍贯地,即出生地或祖籍地,辽宁沈阳是一个地区,既能表示沈阳市的出生地,也能表示辽宁省的出生地,为比较全面和准确,应该写成“辽宁沈阳”。
3 关于出生地的写法,根据个人习惯和需要,也可以在“籍贯”后加上省或市的名称,例如“沈阳市”、“辽宁省沈阳市”等。
籍贯一般从父、也有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现在的地域划分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 + 市辖区/县级市/县+镇/街道+村/居委会,省级和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市名称。
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普通老百姓籍贯错误没有什么关系,对于一定层次的干部,有必要的话,通过查个人档案、政审之类,是可以追查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