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按照《武进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下列标准核拨经费(含五险一金):
刑警大队、看守所、水上派出所、巡特警大队02岗位辅警人均每年5.9万元起;
巡特警大队01、02岗位辅警人均每年6.9万元起,另外,执行看护任务期间特殊岗位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交警中队经发区中队人均每年7万元;
湟里派出所辅警人均每年5万元。
具体薪酬由各用工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聘用人员自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