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高中毕业证掉了,怎样可以把朋友的姓名改成我的然后复印呢
  2. 学校给学生颁发毕业证的条件是什么

我高中毕业证掉了,怎样可以把朋友的姓名改成我的然后复印呢

  高中毕业证掉了,最好不要把朋友的姓名改成自己的,   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省、市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验印,毕业证书一律于毕业当年颁发,不予补发。但教育局可以办理基础教育学校毕业证书遗失证明,具体程序如下:(1)本人到原毕业学校查核毕业证书存根或出具证明;(2)本人登报声明原证遗失作废;(3)本人持证明、报纸、照片等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4)教育局核发遗失证明。 如果只是出国留学需要,到学校开具高中毕业证明及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后,再到公证处做个公证也就可以了。

学校给学生颁发毕业证的条件是什么

1、初中毕业证发放对象为具备有学籍在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发放条件为: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素质考核合格,无政教处违纪处分记录;学科成绩未达到标准者实行毕业证缓发和补考制度。参加补考的学生在9月初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统一发放毕业证;经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学生不予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只颁发初中结业证书;在校期间因品质不良受学校违纪处分者,毕业时未被撤消处分者,毕业证缓发一年,届时由个人申请,经学校审核达到发放条件者予以颁发。

2、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高中学生毕业,取得毕业证的必要条件有三个,分别是:一、取得144个学分(必修获得116个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23个学分;选修Ⅰ获得22个学分,选修Ⅱ获得6个学分)。二、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合格。三是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不少于50分)。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学生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并在省课改网络上填写完整,才能生成毕业证。

3、学生完成了大学学校规定的各门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时和学分后,由学校颁发。

毕业证可以拍给别人吗

相关内容

回顶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