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证丢失后补办程序:
1、向人社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并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
2、在报刊刊登遗失声明(要求正版)。
3、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发证书。申请时提供如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证补发(更换)申报表》。
二获得本资格时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或人事部门档案室加盖审核章的复印件。且要字迹清晰,易于辩认。
三登有本人遗失声明的报刊。
4、人社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给予补发新证。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建筑类的技工证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2
/3
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3
/3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医学副高职称丢失,可以去当地职改办进行补证申请。当地职改办是评定职称的管理部门,如果证书不慎丢失,可以提出申请,并将原来申报职称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供给职改办,职改办审核后可以将医学副高职称的证书进行补办,补办后下发给本人。
1.刚发现自己中级职称的评审表丢失之
后,一定要去人社局对自己的个人档
案材料进行查阅,并且告知相关工作
人员中级职称评审表丢失的情况,然
后去申请补办,只要人社局同意进行
补办的情况下,我们直接在人社局进
行操作补办即可。
2.若是您当地的政策并不对自己的中级
职称评审表进行保留的话,我们只能
去询问一下当初发证的机关是否能够
对这份材料进行补办,因为我们自己
的档案材料只要是保存起来的时候肯
定会有可能弄丢的情况发生,所以肯
定是有相对的解决办法的。
3.若是自己之前的工作单位还保留着自
己通过中级职称所获得的材料信息,
当时是可以去自己的单位里面去复印
当初那份公文来证明自己已经具备中
级职称的情况。
4.如果自己的中级职称证书以及职称评
审表已经全部丢失的情况下,是需要
你自己提供个人身份证件以及证书补
办申请表一块提交到报纸上进行刊登
遗失证明的,这样才能够去人社局里
面领取自己的中级职称补发登记表,
认真填写之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
进行盖章审核,然后补发新证。
(1)个人申请要写清楚: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证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等。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证明;
(3)一般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登载遗失毕业证书挂失声明(中专学历没有强制要求);
(4)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5)提交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毕业学校档案馆提供的《入学录取登记表》、《学籍登记表》以及规定的照片)到毕业学校教务处,教务处核实后,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6)毕业学校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7)报省教育厅审核,核发毕业证明书;
(8)毕业证明书由现在学校盖章和校长签章;
方法一:咨询发证机关
去询问一下当时的发证机关,是否可以找到您的评审表原件进行复印或者扫描,有些地方当地发证机关是有备案和备份。
方法二:使用红头文件
可以去找一下当年资格公布的红头文件,理论来说他和评审表具有同等效力,一些地方是认可这种方法。
方法三:开具证明
需要找到对应的发证机关单位帮您一起开具一个职称证明,有些地方是可以开具的,有些地方是认可这种证明的,只要您是正规办理的,当地机关有备案就可以。
方法四:去档案内复印
有些人才办理完职称后,评审表会进入档案中,如果手头的评审表丢失了,同时档案内有备份的话,可以采取使用档案内评审表的方式。
补办医师资格证需向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办公室提交申请。
(一)补办《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出具单位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章、意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附注: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二)补办《医师执业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证人遗失补领证书的申请书;
2、《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3、原持证人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
7、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8、提供材料真实性的。
如果是执业医师证丢失的,挂失三个月后,持报纸到县卫生局医政股补办
如果是医师资格证丢失的,需拿医师资格认定审核表到省卫生厅办理。如果是最早的,原始证件上不是电脑打印的鉴定书,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到省卫生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