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专毕业证丢了怎么办可以补办吗
  2. 专科毕业证书丢了教资认定怎么办
  3. 中专毕业证补办流程
  4. 毕业证书丢了怎么办

中专毕业证丢了怎么办可以补办吗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丢失的毕业证,不管是中专还是大专还有本科都是不能补办的,只能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你的原学校开具相关证明。

基本流程是:

1、到原发证学校的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有的地方是填写《毕业证补办申请表》),并尽量多提供证件的相关信息。

2、申请被受理后,按照要求到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并保留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

3、刊登遗失声明7天后,即可办理毕业证补办手续。

向左转|向右转

扩展资料:

毕业证书种类

1、非学历证书 非学历证书一般有两类,一类是培训类毕业证书(如计算机等级证);另一类是未经教育部门备案,并无统一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所颁发的毕业证书(这类证书国家不予承认)。

2、学历证书 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 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学历毕业证主要分下面5类: 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分为脱产、业余、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电大远程教育。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毕业证书

中专毕业证丢了是不能补办的。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专科毕业证书丢了教资认定怎么办

需要在认定教资前提供学历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明可以向自己的母校教务处学籍科或者学生处申请补办,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以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就可以进行认定教资了。

如果你的专科毕业证书丢失,但需要进行教资认定,以下是一些建议:

1. 查找备份或复印件:检查你的个人文件和存档,看是否有专科毕业证书的备份或复印件。如果有,可以使用它们来代替原件。

2. 联系学校:与你的专科毕业院校联系,咨询是否可以重新获得或重制毕业证书。有些学校可能提供证明信或证明文件,证明你的毕业情况。

3. 学历认证机构:联系学历认证机构,在失去毕业证书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会要求你提供其他材料和文件,以完成教资认定。

4. 法律程序:如果你经过了以上步骤仍然无法找回或重新获得毕业证书,你可能需要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可能的法律程序,以确保你的教资认定不受影响。

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机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你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所在地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行动。 

中专毕业证补办流程

中专毕业证丢了是不能补办的,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定: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不同省份办理学历证明书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例如:

广东省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1976年以后入学的省属中等学校毕业生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的,应当先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

2、原毕业学校审核后会同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材料,由学校统一到验证机关办理;

3、省教育厅当场查验提交材料是否齐备,确认材料齐备之日起正式受理;

4、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准,批准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湖南省办理程序:

1、复印毕业当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毕业生花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另提供与补证本人在同一花名册上同学的毕业证书原件。

2、在市级以上公开媒体上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

3、到原毕业学校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职成科(股)免费领取空白学历证明书。

4、学历证明书由原毕业学校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印章,所填内容须与原始档案一致。

毕业证书丢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在学校要求报刊上进行登报声明之后 ,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另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注意: 对于急需或者需要毕业证原件的,联系作者,给你解决方案 如有丢失情况的,联系作者帮你解决吧。

中专技校毕业证丢了

相关内容

回顶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