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捡到手机向我索酬一千,协调无果摔手机,我该怎么办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妈捡到手机应该归还失主,而不应该索要钱,失主感谢给你钱除外。协调无果大妈把手机摔坏,更是说明她无道德底线。基于这种情况,你报警处理,让她赔偿你的损失。大妈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治安上可以对她进行处罚。

同在一片蓝天下,这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嘞!是她没受过教育还是大脑短路?脑袋钻钱眼里去了?拾金不昧小孩子都懂,她一上岁数的女人做出这样缺教养的事情,在家咋教育下一代的呢?现场直接报警,叫警察来处理比较好。唉!大千世界啥人都有。[捂脸]

这个大妈心态太差了,说句实话,用过的手机,不是因为里面的资料珍贵,不然就手机而言,那值一千元。现在酬金协调无果,砸了你的手机,这性质就变了,她这样的行为,已经从索要变成敲诈了,现你可以报警了,由警察处理。

宁波摔手机的大妈该不该给人赔偿?你怎么看

讹诈不成,反摔手机。这个标题一开始确实误导很多人,等你把事情经过搞清楚,才会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首先,捡到东西无偿交还失主,是最高尚的行为,可现实是,从捡拾到交还失主,耗费大量时间 精力,所以要回点酬劳也不能说不高尚,这点法律还是支持的,怕就怕在连谈的机会都没有,那才是真正的道德伦丧,可那样做法律还真拿他没办法。苹果7值八千,加上里面的东西,超一万,大妈最后只要一千,在合理范围,并非狮子开口。大妈从原来讲好的2000,到现场降为1000,被女孩污蔑为小偷后摔手机,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行为,肯定是违法了。其实大妈很单纯,无非就是想多要点钱。但女孩就不同了,讲好2000,现场违约,是不诚信,找帮手拍视频,是违法,说大妈是小偷,涉嫌污蔑罪,把大妈照片公之于众,给大妈身心造成巨大伤害,肯定是侵犯肖像权罪。注意,一个是违法,一个是犯罪。如果我丢了手机,我愿意遇到大妈,一万的东西,一千拿回,我赚大了。那女孩,太有心机,太聪明了,环环相扣,招招致命,说没有钱?为什么答应2000?为什么骗人赴约?为什么不先找朋友借?为什么能买得起八千的苹果?女孩真的很危险,录音 拍照 找帮手 骗人赴约 借口没钱 报假案 欺骗警察 说大妈是小偷 污辱人格 公开照片……功课都做足了。既然敢公开大妈的照片,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照片也公开,让老百姓也人肉你一下?哪天被她卖了,说不定还帮她数钱,想想都不寒而栗。老百姓只管看热闹,喜欢跟风,容易先入为主,对其中隐藏的险恶玄机,还是看不透。从警方把大妈说成是弱者,就明白大妈才是最终的受害者,女孩的套路太深了。试想一下,女孩损失的只是几千元,可给大妈及其亲属 朋友造成的伤害及深远影响,又岂是百万 千万可以补偿的?如果女孩赢了,社会要倒退三十年,因为没人会赴约还手机了,到时连给钱的机会都没有,这才是真正的悲剧。本案正确作法应该是:大妈赔偿8000(估价)-2000(承诺)=6000,如果能俢好,就是 修理费-2000;而女孩涉嫌污蔑罪 、 侵犯肖像权罪(点击量超过三亿,足以认定为影响特别巨大),应立为刑事案件处理。也就是说,大妈赔钱,女孩判刑。

生活垃圾被环卫工带走后怎么处理

诚邀回答。

对于这个问题我专门去了小区旁边的垃圾回收站,看了那里的环卫工人怎么处理垃圾。

当然一部分垃圾被一些大妈捡走了,比如矿泉水瓶,塑料,纸盒之类的,拿走卖钱了…

剩下的一部分就被统一送到垃圾回收站。环卫工人开始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可回收的垃圾

一般可回收的垃圾有剩余的饭菜,果皮,吃剩下的肉之类的,这些都装在一个车里,拉走。

能烧掉的就烧掉,不能烧掉的就埋在地里,让其腐烂,分解,变成肥料滋养土地。当然,这一切的操作得在远离城市的地方操作。

不可回收的垃圾

不可回收的垃圾有,能卖钱的垃圾一般都是不可回收的垃圾,这部分垃圾一般都被小区里的大妈们闲的无聊时捡走了,分类这些垃圾稍微省事些…

危险垃圾

这类垃圾包括废弃的电池,灯管,温度计,还有化学和物理成分的垃圾,这些垃圾有专门的处理方法。

如,废弃的电池要烧掉,温度必须要高于900度。还有切割电池,放出电池里的硫酸,然后,用溶液溶解掉。

废旧的日光灯是放在一个名叫卧式旋转破碎机粉碎。

垃圾处理看似简单,实则相当不容易。如果我们按照垃圾分类,装好我们的垃圾,扔到相应的垃圾桶里,就会给我们的环卫工人带来很大的便利。

举手之劳,从我们自身做起,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

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垃圾,并不包括建筑垃圾。目前我国主要的处理方式是以下几种:

填埋

填埋是处理生活垃圾比较简单的一种方法,优点是操作简单,把垃圾拉到远离城市的沟壑中填埋就好。缺点是容易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焚烧

把垃圾拉到发电厂集中焚烧,这种方法简单方便,而且还可以发电,一举两得。不过容易污染空气,而且生活垃圾中很多东西都是不可以燃烧的。

分类出理

分类处理是解决生活垃圾的一大法宝,通过分类把塑料垃圾,废纸等分开,然后回收价加以利用,既可以保护环境,又可以避免资源浪费。

处理生活垃圾是我们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事,我们尽自己最大努力来分类回收垃圾。

宁波摔手机事件的后续怎么样了

谣言止于智者!

天台观宁波这两天忙于家事,没想到家门口出了这一档子事,真的是评论如潮!

更没想到的是这是一个谣言!

这个时候是中国的中小学期未,孩子们考试的时候,为何会出这种事?我想不通?

作为一个新宁波人,我于九四年到的宁波,现定居古林整十年。我见证了宁波的发展和人情世态,我要是觉得宁波不好,我不会呆在这里,我要是觉得古林不好,我不会把家安在这里!

宁波我的第二故乡,我愿意住下去!古林,我喜欢的地方,我热爱!

古林人很好,古林镇政府所在地是全宁波唯一没有超九层以上大楼的古镇,经济靠席草和服装业。

我认识的小学初中职高老师都很好!

我见过的古林派出所民警态度很好,出警也快,是好样的!大案小案都会负责!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我证明!

我原来也丢了一部苹果5S,我知道在那丢的,但我回去找,捡到的人就说没捡到,我说你捡到了还给我,我给500元的报答费,就是说捡到,等我准备放弃的时候,就那人拿着我手机去我朋友手机店开锁,被我朋友看到屏幕上我跟我女儿的照片了,我朋友当时就给我打电话,结果手机就在她面前响了!我朋友给去开锁的人说了,你赶紧把这手机还给主人,捡到那人还是不还,我朋友偷偷的给我老公发了一个信息,叫他跟警察一起去她店里一下,后来手机拿回了,捡到手机的还被警察狠狠批评了一顿!你说何苦呢!不是自己的东西非拿着不放,本来他要好好还给我,我还打算拿500谢他的

看有些人说这位大妈是数学老师,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样的道德素养真的不配当老师,误人子弟,公安机关应该处理,然后学校也要处理,不应该留在教学岗位,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培育出优秀的学生来,社会风气就是被这类人搞坏的。

记得有一次坐景区的摆渡车,司机突然一个急刹,然后就跑下车去,捡了一个手机上来,举着给坐前面几个游客说,雪地上捡的。车上多数人喊:关机,快关机,拔卡。

心里拔凉拔凉的,觉得不可思议,怎么这么多游客会觉得捡到手机关机拔卡是理所当然的?还鼓励司机这么做?这社会究竟是怎么了?

司机也不客气,开着车就下山了。

社会风气难道不是这些人搞坏的么?老人摔倒没人敢扶不是这些人的功劳吗?必须要给这些人以惩罚,才能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所以对这位精于数学的大妈,应该坚决追究她的责任,决不能姑息养奸,不然还会有更多的大妈摔手机。

补充:涉事学校已出来辟谣,说该学校确实有网传同名老师,但系男性。如此幸甚,我觉得不应该再用网络暴力行为查找该大妈,而应由警方依法处理,给公众一个交代。

我在上海和北京分别捡过苹果手机。在我自己用HTC的时候在上海龙之梦星巴克捡到一个手机,当时想交给店员算了,后来想想不妥还是等失主吧。结果是一个日本人打来,一番沟通后约了个地点将手机还他,他说了一句日文的感谢和鞠了一躬大家就散了;第二次在北京一个车站等车时发现一个手机躺在路牙子上。那时我用iPhone6,捡到的是一部全新的iPhone5。失主打来电话是一个北漂小朋友,看样子也是做房地产或者是服务业的刚来不久的。他当时有点激动,估计也不敢相信就这样拿回了自己的手机。这两位失主就说了感谢的话,我觉得就够了。就算他们给予物质上的酬谢我也不会要。从小受到的教育是:捡东西还给失主这是天经地义!大家都记得这点就不会出来这么多破事,为了占点小便宜真是脸都不要了。

这样蛮不讲理的泼妇,被抓起来都是小事,一定要赔偿他人损失。

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个中年妇女就是破坏他人财产。本来捡了手机交给警察,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可是这个泼妇不懂,你捡的不是一分钱,而是几千块钱的手机,而且这个手机是有主人的,并不是谁捡到就是谁的,这是没有素质的体现。

宁波这个中年妇女,就做了一次流氓。捡到人家的手机,就当成自己的。也不关机,就等着失主来,失主来了,竟然问人家要1000块钱的感谢费,最后失主觉得不值得,愿意给500块钱,没想到,这个中年妇女竟然看不上,直接把手机砸烂了。这是多么可恶的啊。这样的人品质这么差,真是丢人啊。

捡了别人的东西,人家都已经给你感谢了,买了一箱杨梅也值一百多块钱。加上500块,都六百多了,可是这个大妈竟然不同意。当着面把手机砸烂还振振有词,不给我钱,我就砸烂,看你把我怎么样。

这一看就是一个流氓地痞型的妇女,完全没有法律常识。你捡的东西是有主人的,你没有权利损害捡来的东西,这是违法的。

小孩子的儿歌都唱过: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个大妈竟然连孩子都不如。真是可悲啊。这样的人需要对其再教育。我想他们的家人也一定为他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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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被大妈捡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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