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颁发的条件是:学业期满,思想品德合格,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
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须由学校所在地省级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验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本省(区、市)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印制、核发、验印、保存及其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