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落户
参军进入城市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来锡就业人群,在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满2年,即可申请落户。
重点人群落户
在无锡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即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或者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放宽至毕业 3 年内)、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本市。
购房落户
在无锡有所有权住宅、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
投靠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本市(包括无锡市区及江阴市、宜兴市):经公安机关批准,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市户籍人员父母、子女和配偶投靠落户的。
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本市户籍的境内居民,有意来锡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申请“直接落户”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被无锡市市区用人单位录用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5)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
(6)具有大专学历,年龄超过35周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7)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8)具有中专学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6、无锡随军家属入户
政策内容:1、符合我市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的应届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本市籍毕业生户口一律落家庭所在地。
办理手续:市人事、劳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手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
办理程序:市人事或劳动局--->派出所户籍室。
政策内容:2、不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或中途退学的学生,可以将户口迁回本市原籍落户。
办理手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毕业证书或退学证明、原本市迁出户口证明。
3、2001年1月1日以后到西部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户口未落户的。
办理手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工作单位证明、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和原本市迁出户口证明。
办理程序:派出所户籍室。
根据《《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引进落户实施办法》》,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落户无锡:
1.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本市户籍的境内居民,有意来锡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2.申请“直接落户”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被我市市区用人单位录用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5)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
(6)具有大专学历,年龄超过35周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7)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8)具有中专学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1. 网上申办 1、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2. 查询 1、进入“单位中心”,点击“办理中”查看办理进度,点击“已办结”获取办理结果。 2、点击“已办结”,选中申报的直接落户业务,点击
3. 打印《落户联系单》 直接落户申请通过后,申报单位可直接在网上打印《落户联系单》,进入“单位中心”—“已办结”,选中申报的直接落户,点击“查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箱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市级公安机构户政科答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玷迁户口并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1、居民户口簿(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拟落户自有住宅的,提交所有权住宅权属证明;拟落户于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证明,以及《无锡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所有人是否同意接收落户的书面意见、房屋权属证明;在本市无所有权住宅及租赁住房,但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提交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证明,以及社保参缴证明、江苏省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5、随迁子女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的,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购房落户条件:在无锡有所有权住宅、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注:住房无面积限制,社保无年限要求
租房落户条件:参军进入城市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来锡就业人群,在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满2年,即可申请落户。
学历证书落户:在无锡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即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或者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放宽至毕业3 年内)、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本市。
投靠落户: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市户籍人员父母、子女和配偶投靠落户的。
人才落户
➤在锡就业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直接落户
1. 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5.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
➤申请“先落户、后就业”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本市户籍的境内居民,有意来锡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