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所具备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强熟悉民律规具备定社、社工作、哲、理、教育、社公关等面基础知识。
2、责任强能热服务社区居民。
3、耐善于与沟通交流亲力。
4、定组织协调能力。
5、具备定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
6、脑机智灵能适处理调解居民矛盾。
7、吃苦耐劳较团队合作精神。
报考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社区
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居民小组长、居民骨干的沟通和联系,充分调
动和发挥居民小组长及居民骨干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3.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社区成员的整体素质;
4.认真听取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
5.协助政府部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社区工作者因考试由各地区自行组织故报名条件会因各地要求有所不同,具体条件可查看所在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专业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五)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国家和各省区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不同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条件不同,具体需要根据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要求来确定,但一般情况下都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2.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考生一般应报考居住地所在岗位。
可以,但需要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
社工证报考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