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补办出生证和医学证明需要提供一些材料。首先,你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你的身份和家庭关系。其次,你需要提供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你的孩子的出生情况。如果你无法提供出生证,可以提供医院的出生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另外,如果你离异后需要补办医学证明,可以携带与孩相关的相关医学记录或证明材料,例如疫苗接种证明身高体重记录,及其他健康记录等,以证明你的孩子的健康情况。
最后,你可以到当地公安局或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如果父母离异后需要补办孩子的出生证和医学证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证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证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有的话);
2. 前往当地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员会,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3. 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申请费用;
4. 等待审批结果,一般需要等待3-5个工作日左右;
5. 如果审批结果通过,就可以领取新的出生证和医学证明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已经协商好了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等问题,则需要提供相应的协议文件。如果没有协议文件,则需要到法院进行调解。
第一步,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一、资格证丢失补办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省级报刊上发丢失声明。
2、单位出具证明,县卫生局认可。3、地市卫生局审核身份证、毕业证或职称证,提供考试报名表。(认定人员提供认定申请表) 4、省卫生厅补办,证书需注明补办日期。二、执业证丢失补办程序 l、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市级报刊上发丢失声明。2、单位出具证明,县卫生局认可。3、地市卫生局审核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4、地市卫生局补办,证书需注明补办日期。5、提供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l张。一、资格证丢失补办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省级报刊上发丢失声明。
2、单位出具证明,县卫生局认可。
3、地市卫生局审核身份证、毕业证或职称证,提供考试报名表。(认定人员提供认定申请表)
4、省卫生厅补办,证书需注明补办日期。
二、执业证丢失补办程序
l、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市级报刊上发丢失声明。
2、单位出具证明,县卫生局认可。
3、地市卫生局审核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
4、地市卫生局补办,证书需注明补办日期。
5、提供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l张。
出生证明一旦丢失,可以补办。补办方式是:1、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 3、然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如果您的医学出生证明不慎丢失,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前往医院或诊所:如果您知道自己的医学出生证明是在哪家医院或诊所颁发的,可以前往该医院或诊所向工作人员咨询补办的具体流程。
2. 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重新颁发:您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本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向工作人员申请重新颁发医学出生证明。
3. 向所在区县的卫生计生委申请:如果以上两种方式不可行,您可以向所在区县的卫生计生委申请补办,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本。
无论您采取哪种方式补办医学出生证明,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证明证件费用,并按照具体程序进行办理。
如果医学出生证明丢失了,需要尽快联系当初颁发证明的医院或者卫生部门,提交相关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医院或卫生部门会重新开具一份医学出生证明。如果无法联系到当初的医院或卫生部门,可以去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补办。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医学出生证明是非常重要的证明文件,因此尽量避免丢失,保存好原件和复印件。
出生证明丢了最好即使补办,父母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复印孩子出生的病历,然后去当时妇幼保健所补办孩子出生证明就可以了,或者去计生办也可以补办。各地的可能会有所差别,建议去之前先咨询好。
孩子出生医院。
1.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补办证明;
3.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出生情况说明》。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在所在地管辖的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办理。还需有以下证件:
1.儿童父母亲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出具夫妻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育的证明。
2.儿童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3.在现管辖派出所所领取出生医学情况证明(补证用)并回远接生医院(卫生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经产科主任和单位领导审核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4.拟申报地派出所出具婴儿已申报或尚未申报户口的证明。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孩子出生信息、父母信息、丢失原因等。提交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父母身份证、户籍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现住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登报声明原件补办。
申领人必须为孩子的母亲,若母亲不能到场,需持有母亲出具的委托书。
预防接种单位
如果不慎遗失,监护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接种地,也就是孩子居住所在街道乡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所需材料如下:
1、带户口簿、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去防疫中心办理;
2、带孩子的照片一张(如原接种证上没有照片,可以不用带);
3、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健康的身份证。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是儿童入托、入学和成年后就业、出国的“健康身份证”,家长应该妥善长期保存。家长们也不用担心之前的接种记录丢失的问题,目前多省在全国率先建成疫苗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可以实现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