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本市居民因居民户口簿遗失或损毁需要办理补领的。
所需材料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
2.补领书面申请
步骤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户主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1. 补办时间较长2. 因为海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报考卡丢失需要到省教育考试院现场补办,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整个流程需要一定时间。
3. 考生在报考前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考卡,以免出现丢失的情况。
如果不幸出现了丢失的情况,考生应当及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补办,以免影响自己的考试。
同时,考生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备份自己的报考信息,比如将报考信息截屏或者拍照保存在手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