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华侨大学的新生要迁户口吗
  2. 侨眷证必须办理吗

2020华侨大学的新生要迁户口吗

自愿原则

一、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福建省内生源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省外生源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1、需上交填写完整的《华侨大学2015级学生户口信息采集表》,特别是学生的血型、身高、联系电话,父母亲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必填项,采集表上必须粘贴一张一寸彩照。若学生是单亲家庭或父母离世的,也要写明父母姓名并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证需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遗失的,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未办理身份证证明或遗失证明。

注:2015级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需提供户籍证明。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省外生源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

厦门校区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户口迁移地址如已迁移成:福建省厦门市华侨大学,也勉强可以落户,如果把迁移地址写为:“福建省华侨大学”或者“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均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并加盖户口核对章或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法落户。此类学生的户口迁移证先交由保卫处户籍室处理,各学院切勿将户口迁移证直接退给学生本人,待保卫处确认后再通知学生更改。

2、户口迁移证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禁止自行涂改),并盖有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填写到市、县或区一级(例如:福建省漳浦县、福建省福州市),直辖市的需填写到县、区一级。

3、需上交填写完整的《华侨大学2015级学生户口信息采集表》,特别是学生的血型、身高、联系电话,父母亲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必填项;采集表上必须粘贴一张一寸彩照。若学生是单亲家庭或父母离世的,也要写明父母姓名并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4、录取通知书原件(注册联)

5、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遗失的,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未办理身份证证明或遗失证明)。

据我所知,针对2020年入学的华侨大学新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迁移户口到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这是为了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同时也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迁户口可以为学生享受当地的医疗、教育等相关服务提供便利,也有利于学校更好地管理学生的信息和学籍等。因此,新生们应该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户口迁移,确保自己的入学流程顺利进行。

不用,大学生被录取后,学校不会对学生户口有强制的要求,是否要迁移完全由学生自己决定,学生可以选择迁,也可以选择不迁,户口是否迁移都不会影响正常上大学。选择权交给了学生。

侨眷证必须办理吗

办理确认归侨侨眷身份的手续,应该按如下程序进行:确认归侨、侨眷身份,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对华侨、归侨、侨眷的规定为依据。需要确认归侨、侨眷身份的人员,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市属和中央单位工作的,由申请人所在部、委、办、局、总公司、大专院校或中央司(局)级单位的侨务(统战)或组织、人事部门;在区、县属单位工作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的侨务(统战)或人事、组织部门,分别根据申请人档案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审查确认。之后,开具身份证明并填写相关登记表,一并报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区、县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根据申请人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外籍华人眷属身份的认定按上述程序办理。确认侨眷或外籍华人眷属身份的有效证明材料,按照如下规定办理:

1、由归侨亲属构成的侨眷身份,归侨在外省市的,由归侨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负责审查并出具证明。

2、由华侨亲属构成的侨眷身份,由华侨提供我驻所在国使领馆出具的认证书。

3、由外籍华人亲属构成的外籍华人眷属身份,由外籍华人提供我驻所在国使领馆出具的认证书。

侨眷证必须办理。因为侨眷证可以享受很多的政策照顾。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归侨、侨眷就业给予照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归侨、侨眷申请自费出境学习、讲学的,或者因经商出境的,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外籍华人在我省眷属身份认定,参照侨眷身份认定。为保障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侨眷证须办理。办理办法参考以下:

提出申请

   办证应提供材料:

  (1)《侨眷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直系亲属(华侨华人)在国(境)外的,须提供直系亲属护照及在国(境)外居住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我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驻国(境)外机构认证公证的证明材料原件。近五年出入境记录;

  (3)申请人直系亲属为归侨的,须提供归侨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归侨证,则先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归侨证后再申领侨眷证;

  (4)申请人系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扶养公证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居住城镇无业或农村牧区居民或在校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申请人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7)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不完整的,应补充完善。

以上所提供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

  办证程序

  1.省属单位或中央驻青单位归侨侨眷,持所需材料向本单位侨务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单位侨务或组织人事部门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

  2.市、州、县归侨侨眷,持所需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市、州侨办提出申请,市、州侨办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

  3.申请换发归侨侨眷证的,按本条第1、2项隶属关系提出申请,各受理申请部门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收回旧证,并完善相关材料的补充登记工作。

  4.各地各部门侨务机构于受理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侨办。省侨办在收到公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材料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受理申请部门领取,由受理申请部门登记造册后,通知申请人签字领取。不符合条件的则退回原受理申请部门。

  一旦损毁或丢失等,要及时向所在省、市、州侨务办公室报告,在登报声明作废后,向原受理申请部门提出换发或补办申请。省侨办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

省华侨中专毕业证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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