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在本子上面写过小说吗

你在本子上面写过小说吗

你在本子上面写过小说吗?

记得读书时期,是写过一些文字的,但应该不能算小说,因为篇幅比较短,一般都是写短文或者诗歌之类的。因为读书的时候,家里人不让看小说,说怕看多了,影响学习之类的。

所以在那个时期,根本不懂什么是小说,最多也就看过四大名著这些。后来工作了,一放假有空的时候,会看看朋友推荐的小说,或者即将拍成电视剧的小说。

今年四月份的时候,也在尝试着写小说,也不需要写在本子上了,可以直接在电脑上面写,也可以在手机上面写。不过你晒的这个本子上的小说,写得太密密麻麻了,分段不清晰,看起来挺累的。

如果真的有时间,或者想写好一点的话,可以换一个本子,或者直接在电脑上写,智能手机也可以,稍微排一下版,这样看起来会比较舒服,也更吸引人看。

平时也可以当做是锻炼下文笔,我自己也是刚刚在学习中,都只是个人建议,不一定就是实用的。但现在也了解到了,看小说或者写小说,并不一定就是不好的,你会为了写好一本书,学习了更多的知识。

也会因为看了某部小说里面不合理的内容,而且求证,去翻阅书籍,去各种网站查阅知识点。现在的人,一离开学校,看书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

能看得进去的书籍,也越来越少了,有的时候生活除了工作,也可以多看看,自己喜欢的书籍,自己喜欢的电影,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传媒札记类话题】

谢邀。我一向坚持说,既然文如其人、风格即人,那么读书就读原著,这就等于读人生——读哲学、读数学(法兰西高等中学基本分类,其他学科由此细化);而阅读人物传记不如阅读回忆录,阅读回忆录不如阅读彼时信札,阅读彼时信札不如阅读当天日记⋯⋯少一些阅读文摘,那样容易拾人牙慧,清醒地上互联网,切忌把虚拟当真。换言之,只有用日记信札印证的人物传记和回忆录,才更耐读一些。家严生前叮嘱子女每天必须要记日记。儿子当合同制工人跟汽车装卸砖瓦砂石,一车5角钱,最多时一天7元钱,也恰是读高尔基深知底层、读红楼梦认识上层的开端,日记似记工分;又当记者养成职业习惯以新闻五要素为主体做采访本和剪报册,充当日记。编纂国家级志,更使其对资政、教化、存史,产生颠覆认识。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封面

家严较早留赠给子女唯一一笔遗产,也是极左年代最早使子女粗知新文学史料弥足珍贵的手抄本⋯⋯1975年10月26日开始,父亲为儿子专门撰写了一部遗嘱性质的传记;又由他事先指定的若干亲友,一个寄给另一个,接续传递十几人,逐个阅读;大家身处天南地北,分散全国十几个地方居住。现在,那份自传原稿落在谁人手里已不得而知;因为他事先指定的若干个亲友的名单随着那自传原稿寄了出去,中途的命运怎样,也只能拿到名单一个一个地去追问,可是名单和原稿是始终在一起的啊,况且当时气氛恐怖⋯⋯而中途任何一个人辞世也会断线。这正是儿子对父亲一生及其著译展开研究的蓝本,儿子绝不会因为血缘关系一味感情用事,所以迫切地需要引入客观证明,即与他同时代人的日记、书信、照片。

延安城也称窑洞城

以上所说——使用小本子记这记那,也不只是记下诗句、散文段落甚至小说梗概及故事情节。我的两本专著即《兰颂特写》和《兰颂手记》就是受苏俄影响。先是苏联文学中很强调特写,类似中国改革开放兴起的报告文学。这一介乎于新闻文学的写作体裁,以写真人真事见长,我更倾向特写提法,以为报告文学虚实难拿;这与最早冒舒湮提示我去找家严译苏联文艺短篇《一个高贵的灵魂》。再是俄罗斯文学中的《契诃夫手记》,契诃夫的文学创作备忘录,是契诃夫在他严肃正直的生活中随手记下的瞬间的感触,也包括了他的读书心得以及从别的作家的著作所抄录的精粹。手记的语言一如他的创作中的语言,简洁而朴实,富于诗意⋯⋯“没有明确的世界观的生活不是生活,而是一种负担,一种可怕的事情。”

李又然译苏联文艺短篇《一个高贵的灵魂》

李又然:《〈捉织〉絮语》

上海滩上没有才干的瘪三,因为才干没有就献身于一种很安分的行业:拿一根底下插着一枚针的短短小竹竿(比哭丧棒细些,比有的大艺术家手杖更细些),缩头拱背,在人行道上“塔塔塔⋯⋯”脚底板拍声音,跑小步急急的走,找烟蒂头,就用小竹竿下端的针刺起来,就放进香烟罐子里,积多了,卖给摆在黄浦江边卷蹩脚纸烟的小摊。

这就叫“捉裁织”,便是说捉蟋蟀。

电车停大站久些,要扫一扫,捉裁织的就跳上去捉裁织,顺便也就趁一次不开的头等电车。那就常常被卖票的连人带灰一起扫下来。被扫下来了呢?就在灰堆里捉裁织。

每种工作大都比做它的人高贵些,因为工作使人生活;文学崇高于文学家,捉裁织的身份也不如裁织。但人给工作以生命,所以先有崇高的文学家而后有文学的崇高,裁织的价值也因从之者被扫在灰堆里忍辱,而才被发觉。

某种裁织有的较之年青摩登太太的老年丈夫更幸福:漆着口红呢。可是半根就被丢掉,躺在地下冒淡烟,像小白脸倒在床上出虚汗,摩登太太点起另一支烟。有的从善良的嘴唇上摘下,要烧焦不造谣的嘴唇了才被忍痛猛吸最后两口丢掉⋯⋯。烟蒂头也有各种身世和命运。一样被丢在街上的捉裁织的拾拢它们仍旧卷成烟,再烧成烟蒂头⋯⋯

小孩子点灯笼去捉的裁织秋风起,才有的(所以小孩子当心你们的兴趣和灯笼被秋风吹熄)。瘪三用小竹竿捉去的裁织那是一年四季季季有,因为四季都有各种人吸各种烟,从各种门里走出来,朝向着各种愿望行走在人行道上;人吸烟,又总春夏秋冬四季都要丢烟蒂头。所以捉裁织的吃饭,虽然不是三百六十五天倒也是十二个月的,而且还吸上等香烟:捡好的裁织捉来自己吸(这时候他瞧不起吸“非”上等香烟不造谣的嘴唇)!再弄灭火丢进罐子里。于是就产生一种很洒脱的人生哲学:“讨饭三年,八轿抬他做官去,也讨厌!”叫把轿子抬到人行道上老爷捉裁织。

这种行业似乎没有大出息,可也好像不伤人,甚至还有益于人行道清洁。当然的,并非是不想伤人才捉裁织,也不是一捉裁织就不想伤人了,是那根小竹竿只配刺烟蒂头,挺不出来耙子,是这种行业本身决定于人行道清洁有益。故君子忙于改行。有那根手杖应该削得细些、更细些。

太安分也许会埋没才干:合理的野心可能发挥以至提高才干吧。所以我们赞成瘪三往上爬:由小瘪三而“白相人(流氓)”,而“大亨(流氓中之佼佼者)”;从卖烂香蕉,到开大银行。

可是一下子开不起大银行怎么办?那就艰苦奋斗捏根小竹竿,还是捉裁织倒有上等香烟吸。

* * *

我也吸纸烟,就只有这一点像毛主席。有时候半夜里满窑洞大捉自己丢掉的裁织,比工作学习生产积极得多。我这窑洞里没有人行道;所以裁织较之点灯笼去捉的更稀少。捉着一支欢喜大于加津贴,精神百倍,感想也就“丰富”,随烟气缭绕而飞散。有些感想很固执,不飞散,就留下在朋友的礼物,一本小册子上。现在快留满一册,取个总的名就叫《捉织》;意思很干脆:不开大银行,只卖烂香蕉。

我是爱婴者:每天总有几句话想说出来让它像孩子一样成长,可是总闷死它在死屋似的沉默里了。死屋要开门,有东西要走出来;将来也许从这小册子中摘出一些固执的感想就正于大雅。《左传》上说“善钧从众”,不知是否这么解释:当双方意见一样的有价值(“善钧”“钧”),这时候才服从多数(“从众”)吧。我那感想大都很可笑的。但好在全世界不止一个人会笑,因为可笑的事不止一件,可笑的人又何止一个。波浪从海里翻起打天,哗然的仍旧碎进海里去,碎的不是天,究竟飞走几滴水?我们是海,哗然的笑别人的笑声也就是自己的波浪。全世界最后一个可笑的人尚未出世,一如最后一盏灯还没有吹灭。要海不被自己的波浪所打湿吗?又是难的。

像写大著作先来一篇序言:有个排场威风些。是为序。

附记:《捉裁织》散文,署名:李又然,原载延安《文艺月报》(萧军主编)1941年3月1日第3期。李兰颂辑注《又然文存》上编(李又然著译)时改题为《〈捉织〉絮语》。

:李又然作为职业散文家,生平出版过五本散文集。其中,《国际家书》有三个版本,三种真版原件,现已搜集齐全;如今均已列入李氏家族个人收藏书目,专门用于研究李又然的生平及其著译。这三种真版原件包括有:1、署名李则蓝著的散文集《国际家书》吉林书店初版本(1948年11月);2、署名李又然著的散文集《国际家书》上海文化工作社增订本沪初版(1949年10月);3、署名李又然著的散文集《国际家书》上海文化工作社增订本沪再版(1951年2月)。

写过好几部,都是用本子写的,不过比你这个本子好看,我的是皮质的笔记本子,内页不错,看起来有想写的欲望。写本子最好不要用彩色的写,用黑色中性笔写看起来不伤眼睛,手写小说发在电脑上很麻烦,相当于重写一遍,所以我好几部都是懒得打到电脑上就没有发表了,现在一直都放不下对本子的热爱。

一.曾经因为码到电脑上不方便而放弃签约。

我记得自己有一部小说是传到网上的,当时网站都发来签约通知了,结果我的字迹太潦草,改起来费劲自己给放弃了,还有一部也是没时间改,断更了几章,申请签约没有过,然后也放弃了,还是当爱好来玩比较自由,想写多少写多少,听说现在小说日更一万,简直太神奇了,我爆发的时候确实能写一万,但也不能每天都那么多吧,都是看心情的。

二.用本子写小说随心所欲,用电脑总是漏字、错字。

在本子上写小说有个好处就是手和大脑可以同步,我试过一边想一边用电脑写,效果没有手写好,因为电脑靠打字,想得入神时总是选错字,回头再改好麻烦,毕竟是自己写的,再看几遍难受,用本子写想到什么写什么,还不用担心停电,但是只能当爱好,本来可以拿去打字的店里让人打上去的,觉得自己的作品被别人打一遍很别扭,就放弃了。现在喜欢在本子上写小说的大多都是学生,我算是一个另类,谁让我深深地爱上了本子呢。

三.用本子写小说可以顺便画插画。

平时有这些爱好其实没有什么不好,我心情不好或者无聊时喜欢手写小说,然后画些插画配一下,我插画的水平也是时好时坏,两张画看着像是不同的人完成的,感觉自己没救了。虽然不能用来赚钱,但是得到放松了,也算是一种娱乐吧,跟大神肯定是没法比的。这个习惯我应该能坚持下去,现在房间里堆了好多手稿,不知道自己老了看到是什么感受。

我在本子上面写过小说。

那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我在我们村担任大队会计兼文书,小说的题目是《卖猪娃》,用十行纸打草稿,再用方格稿纸眷写,使用书信投递“陕西省西安市东门外《陕西农民报》编辑部”。

小说《卖猪娃》在《陕西农民报》发表,我清楚的记得编辑是刘镇先生。

稿费是用“汇款单”通过邮寄,乡邮员亲自送给我本人,还要签名的。

领取汇款还要在陈中邮电所,需带上自己本人的私章,签名盖章。

那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源远流长!!!

秦兴于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农历二月二十六)5:58

读书的时候学习成绩不好,上课的时候听不懂,就只能写写小说打发时间了。

那时候的文笔和想象力还是挺好的,每天看着一栋教学楼想象着都能写出来一篇小说。写完一大本,手都起茧子了。然后全班同学传着看,甚至传到别的班去看,当时初三。我不在意自己写的小说啥的,因为就是无聊写来打发时间的,但是在校园里却能遇到看过我写的小说的初二、初一学生。她们觉得我好厉害,甚至崇拜我。问我什么时候再写下一本?等传到我那里,本子都已经破烂不堪了。现在想想还挺有趣的。

那时候不知道哪里来的思路,竟然能有闲情逸致写那么一大本小说。

后来去读中职的时候也写过几篇,有一篇我记得是关于师生恋的,因为当时我比较崇拜我们学校有一个学音乐的男老师,那篇小说写得很生动也很感人,看完甚至我们班同学都愤愤不平的让我改结局。

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在我觉得不管是追剧还是看小说都很浪费时间。更别说像当年一样在本子上写小说了,现在的思想跟那时候不一样了,也写不出来了。

本子上写的小说,代表着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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