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丢失,可以到原毕业校的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丢失证明,到省就业办进行补办。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1、三年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
1.
(1)本人提出申请;
2.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报到证丢失,可以到原毕业校的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丢失证明,到省就业办进行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三年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三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1、关注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
2、在微服务里,找到网上大厅,注册或者登录个人账号之后,找到报到证办理。
3、选择报到证遗失补办的选项,然后上传相应资料(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照片,报到证补办申请表,直接在填写信息的页面下载即可,下载之后填写并拍照上传)。
4、审核通过后到人社部门领取即可。
报到证丢失,可以到原毕业校的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丢失证明,到省就业办进行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三年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三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