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户政处审批的具有普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接受高等教育且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技能证书的在沈就业人员均可挂靠沈阳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普通高校毕业的须毕业两年以上)
一、跨地区户口迁入(户口由外省、市迁入我中心):
1、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同意调出函,到沈阳市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
2、到沈阳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处取《调入沈阳工作并落户办理程序告知单;(沈阳市人事局11楼)
3、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调取档案,并存至沈阳市人才中心;
4、到沈阳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处进行审批;
5、审批合格后,到人才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6、持人事局审批材料和同意落户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
7、审批通过并后,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8、持档案管理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迁移证、准迁证、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到沈阳市人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复印件用B5纸)
中专及以上学历,在沈阳有工作单位,并且缴纳社保,如果单位同意落户其集体户口,则可以落户到单位集体户口。
一般的流程是,
拿到单位同意落户书及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到市行政审批中心领取《进市人员落户审批表》——再去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应届(含择业期两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沈阳生源的应届(含择业期两年)专科及中专学历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预将户口落入沈阳,直接到落户地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流程一:申请公共户。至拟落地派出所申请社区公共户!
流程二:办理户口迁移。派出所审批通过社区公共户后,将给予“准予迁入证明”,然后至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另等待档案到达以落地后凭“准予迁入证明”至人事局“申报户口证明信”。
流程三:办理调档,凭“调催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等。至原档案保管地/单位(列如“出国前的学校、工作单位、人才中心)办理,档案请通过传递,时间一般为5-20天,档案传递不得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