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无斑痕,体无残疾,口齿清楚,听力与模仿能力强,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
4、身高要求:女生1.60m以上;男生1.70m以上。
5、中学阶段所学语种不限。
1、由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的需要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定编小汽车需要按相关规定提交资料。
3、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外地户口在清远上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学生必须具有在校学籍,并在清远市范围内就读中小学或高中等公立学校。
2. 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有稳定的居住地,可以提供租赁合同、购房证明或者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 学生必须符合清远市相关招生政策和要求,包括报名、考试、入学等方面的规定。
4. 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提交相关入学材料和证明文件,包括学生和家长的身份证明、户口迁移证明、在校成绩单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年级的招生政策和要求也可能会有所不同,为了保证顺利入学,建议您提前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当地教育部门,了解清远市的具体招生政策和要求。
(1)具有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其父母为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
(4)其父母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1)具有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3)其父母为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
(4)其父母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