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
1、招生范围:原铁路以西、烈山大道以东、花溪河以南、解放路以北;烈山大道以西,西护城河以东,青年路以南(不含铁树社区),解放路以北。
2、招生对象:
①曾都区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多套房的以常住房为实际居住地)在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内的。
②曾都区户籍,父母(监护人)在曾都区范围内无房产,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内的。
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非曾都区户籍):其父母(监护人)须持有城区一年以上养老保险或工资流水证明,租住在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内并且在曾都区无其他住房。
④外来经商人员子女(非曾都区户籍):其父母(监护人)须有一年以上营业执照且在正常营业,租住在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内并且在曾都区无其他住房。(租住地范围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一调节安排入学)
二、登记时间
7月18日——7月19日开始进行线下登记,集中登记时间截止到7月19日下午6点。
三、登记办法
学生报名先填写《曾都区实验中学新生摸底调查登记表》,其中“详细住址”一栏要填写小区名称、楼幢、单元和门牌号。然后,到报名登记处交表和提供相关证件。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学校严格按照划片招生的规定招生,不接受范围外的学生及家长的报名。
2、收集证件。学校组织招生专班,于7月18日—7月19日,对报名的范围内学生的相关证件进行集中审核。届时,范围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学生父母(或本人)不动产证原件(商铺除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父母结婚证。进城务工的子女需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学生父母不动产证(或租房合同)、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父母结婚证、城区养老保险票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工资流水证明。进城经商的子女需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学生父母不动产证(或租房合同)、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父母结婚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三代同堂的需提供学生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户口簿(能够证明祖孙关系)。
3、核证和入户调查。7月29日—8月8日为核实证件真伪和入户调查时间。
4、招生公示。经调查核实后,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于8月9日至8月15日予以公示。
5、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中旬学校发放审核通过的范围内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咨询电话:0722—3231308
随州市曾都区实验中学
鄂A 武汉
鄂B 黄石
鄂C 十堰
鄂D 荆州
鄂E 宜昌
鄂F 襄樊
鄂G 鄂州
鄂H 荆门
鄂J 黄冈
鄂K 孝感
鄂M 仙桃
鄂L 咸宁
鄂N 潜江
鄂O-省直机关/公安/海关
鄂Q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鄂R 天门
鄂S 随州
武汉地区:鄂A-0字头:市直机关及部分私家车牌(现已混用);
鄂A-1字头/A字头/H字头:江岸区;
鄂A-2字头/B字头/P字头:江汉区;
鄂A-3字头/C字头:桥口区;
鄂A-4字头/D字头:汉阳区;
鄂A-5字头/E字头:武昌区;
鄂A-6字头/F字头/U字头:洪山区;
鄂A-7字头/V字头:青山区;
鄂A-8字头/R字头:东西湖区/汉南区;
鄂A-9字头:蔡甸区;
鄂A-G字头:武汉市交管局;
鄂A-J字头:原部队企事业单位换地方牌照/私家车牌(现已混用);
鄂A-K字头:江夏区;
鄂A-L字头:黄陂区;
鄂A-M字头:新洲区;
鄂A-N字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鄂A-Q字头: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鄂A-S字头:市直机关车牌/私家车牌(现已混用);
鄂A-T字头:出租车牌;
鄂A-W字头:省直机关/各银行市级分行车牌/极小部分私家车牌;
鄂A-WH字头:牛B车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公务用车;
鄂A-X字头:出租车牌;
鄂A-Y字头:出租车牌;
鄂A-8字头(黑色牌照):外商/外资企业车牌;
(备注:由于字母O与数字0字体一样,故没有鄂A-O(英文字母)字头的牌照;另外,鄂A-Z字头牌照武汉市还未启用)
特种牌照:
鄂O-A字头:武汉市公安局系统牌照;
鄂O-0字头:省委省政府车队牌照;
鄂O-2字头:省及市安全部门牌照(省安全厅/市安全局);
鄂O-W字头:武汉市海关系统牌照;
鄂-A1001领---鄂-A1007领:法国驻武汉领事馆专用牌照;
湖北省武警牌照:
WJ17-0字头:省武警总队车牌;
WJ17-1字头: 武汉市武警各支队车牌;
(备注:WJ武警牌照中的汉字"消"为消防部队;"边"为边防部队;"警"为警卫部队;"森"为森林部队;"金"为黄金部队;"电"为水电部队;"通"为交通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