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全国学籍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教育局已整理好的《校对名单》(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有名单的学校按下列注意事项认真校对:
1. 学生基本信息均应认真核对,确保数据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一致。若有修改请使用“红色”字体标注。补录的学籍信息只有经过省公安厅的身份信息验证、全国查重且完整性没有问题后才能够补录进学籍系统;
2. 已上报纸质补录名单并经我科同意补录但核对名单中没有的学生,请按照学籍系统中最新的《学生信息模板》对该类学生学籍信息进行采集;
3. 已上报纸质补录名单并经我科同意补录,但是后来发现不需要申请补录的学生,学校使用“紫色”字体标注;
4. 校对清楚后,学校将《校对名单》和需补录的《学生信息模板》汇总好,于5月11日下午下班前发到钟施敏邮箱,逾期不再办理;
5. 请各校按要求上交资料,尽量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补录失败;
6. 学校端不可以补录未上报纸质资料申请的学生,不可以修改《校对名单》的顺序、文件命名和格式。 注:全市补录工作量较大,请各校严格按要求核查数据,若因没按要求导致全市补录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将会取消相关学校此次学籍补录资格,后果自负。
全国学籍补录工作的规定如下:
1、学生基本信息均应认真核对,确保数据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一致。若有修改请使用“红色”字体标注。补录的学籍信息只有经过省公安厅的身份信息验证、全国查重且完整性没有问题后才能够补录进学籍系统;
2、已上报纸质补录名单并经我科同意补录但核对名单中没有的学生,请按照学籍系统中最新的《学生信息模板》对该类学生学籍信息进行采集;
3、用“紫色”字体标注;
4、校对清楚后,将《校对名单》和需补录的《学生信息模板》汇总好;
5、 按要求上交资料,尽量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补录失败;
6、不可以补录未上报纸质资料申请的学生,不可以修改《校对名单》的顺序、文件命名和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