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于2021年1月29日(农历腊月十七日)始,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止。
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于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始,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止。
全省中小学统一于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日,星期一)学生正式上课。
答案是:2020年河南省就业补贴实际发放时间如下:
2020届毕业生3月底前,2021届毕业生10月底前
一. 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0届、2021届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于2021年1月29日(农历腊月十七日)始,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止。
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于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始,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止。
全市中小学统一于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日,星期一)学生正式上课。
在补发时间上, 河南省要求在6月底之前将增加的养老金补发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认证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主要是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实施待遇资格认证,主要是防止违规冒领,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措施。
认证每年进行一次,在认证期间社保局通过信息比对,没有获得相关信息,就有可能暂停发放养老金,请主动与社保局联系,按要求认证后,就会恢复养老金的发放,并进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