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河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成绩合格标准及初中级资格证书领取问题的答复》文件,中级会计资格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后3-5个月以后发放。2021年中级会计资格证申领时间为12月8日—12月26日。
由于全国成绩合格人数数量较大,人社部在公布合格标准后至实际完成制证尚需要一定周期,纸质证书发放前,可尝试使用电子查询结果证明已通过考试,但其证明效力以证书使用部门解释为准。
一般是等三到四个月。司法考试每年九月考试,十一月底出成绩后申请法律资格证,一般在第二年的三月到四月间可以领取。 如果工作需要可以给他看司法考试的成绩单,超过360分都能认可的。
在法考主观题科目成绩公布后30天内,在司法部官网上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信息,并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通过审批的考生可以在第二年3月份左右,在各省份司法厅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考报考考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步骤是什么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考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科目的考试,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一般会在次年3月底左右颁发证书,具体领取流程如下所示:
一、网上申请
应试人员达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规定时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试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证件照片
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资格审核,颁发证书
设区市的司法局逐级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设区市的司法局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 的,应向设区市的司法局说明原因,由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3-4年
一般是每年的7月份领取
博士答辩后,还要通过院系学位委员会分会的审查通过,最后通过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这时才会发放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如果快的话,一个月左右,如果慢的话,则可能要两三个月,关键是看学位委员会开会的时间。
目前博士的学制一般是3年或者4年(像上海交大已经将博士学制改为4年,上海还有部分高校博士学制为3年,比如东华大学)。
但是这个仅仅是学校规定的学制而言。一般来说,很少有人能够在这个期限之内毕业。主要因为两个方面:1.论文工作未能完成,需要继续。 2.博士论文答辩后,需要经过学位委员会开会讨论,公示3个月之后才能授予博士学位。所以,在学制之内毕业的,一般是不可能了。
通常最快的也要3年半毕业的。
毕业证发放时间6月30日,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校秋季学期毕业及学位授予日期为次年1月,春季学期毕业及学位授予日期为当年6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体注册发放日期依据校学位会召开时间决定。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6月23号
东北师范大学(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简称东北师大,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
1,本科学生的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一般在大四第二学期的6月下旬发放,7月初就离校了。
2,大四学生考研,是在大四的第一学期的9月(预报名)和10月(正式报名),第二年的1月份考试。如果考试合格,将于9月研究生入学,之前已经在6月下旬获得了毕业证。
3,如: 你现在大四,预参加2013年1月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就可以在2012年的9月和10月报名。2013年1月考试,6月本科毕业,9月研究生入学报到。
一般都是在七月份发放。
书学士学位证书是学习者在接受高等本科教育,并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由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给学习者的证书。它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了学士的规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的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