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公式

江苏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公式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如下: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其中含视同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不足一年换算成年,并保留四位小数)×1%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如下:

江苏视同缴费年限推算储存额=1995年江苏省和参保人员所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2%+1996年以后的利息

在所有兄弟省份中,江苏企业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应该是最复杂的,同时同等条件下过渡性养老金的水平也是最低的。

江苏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与其他省份的差别:

除了江苏以外,其他31省份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时候用的都是同一个公式:

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唯一的区别在于对于过度系数的规定各地不一,比如有的是1.3%,有的是1.4%,有的是1%。但其他方面都是一样的,套入公式计算就可以了。

下面重点说一下江苏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与其他省份的区别:

1.江苏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时间是1996年1月1日,所有只有在这之前参加工作的才有“过渡性养老金”,否则只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这一点的规定与全国其他省份是一样的,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方法也基本一致,只要职工档案中有能体现实际工龄的证明材料,比如工资条、劳动合同、出勤表等都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2.江苏与其他省份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时候,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别的省份计算基数是“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江苏的计算基数则是1995年的社平工资。1995年社平工资肯定低于近些年,所以就造成同等条件下江苏过渡性养老金发放水平远不及其他省份。这一点我们后面举个实例来说明。

3.难点来了:江苏过渡性养老金=推算1995年前缴费储存额/120个月。

1996年才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江苏如何推算1995年前缴费储存额呢?这是难点所在。

不过人社部门为我们提供了推算1995年前缴费储存额的公式,公式中涉及到四个主要数据:1.1995年江苏省社平工资、2.1995年本人所在市的社平工资、3.参保人缴费工资指数、4.截止到1995年底的缴费年限、5.1996年后储存额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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