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办理材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1、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
3、如系统无数码相片的,则重新照相
4、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营业执照丢失首先要登报进行遗失声明。然后向工商局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经报批准。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对于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补办。办理完毕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时的医学记录复印件(到出生医疗机构复印), 同时还需要到你们当地的一些报社登报去做 出生证明丢失的一些声明。然后按照原先的程序再走一遍
1.如您领取养老待遇的社保卡丢失破损需补办,可持本人身份证至我市任意一家社保卡申办点(附后),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补办后务必要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社保业务系统将自动获取到您的新社保卡账号并进行更新,您无需至社保经办窗口告知新账号。
2.每月7日-15日是社保业务系统月度结算期及养老待遇发放日,如您在此期间社保卡丢失,请您先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尽量不要注销补卡,在15日养老待遇发放完毕后,您再办理注销补卡手续。
3.如您使用银行卡或存折领取养老待遇,需要更换为社保卡的,请您于每月16日-次月6日期间至就近的区社保经办大厅办理变更手续;为了方便高龄或行动不便的人员办理变更业务,我们还为您提供电话办理途径,持卡人本人可致电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