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样将户口迁至南宁
  2. 2022年南宁迁户口流程
  3. 外省来南宁落户要求
  4. 南宁市内户口迁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南宁市内

怎样将户口迁至南宁

要将户口迁至南宁,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获取迁户资格:确认您满足迁户条件。通常情况下,迁户的条件包括在南宁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的依据(例如就业、务工、投资)、在南宁购买房产或服务、参加社会保险等。

2. 准备材料:收集所需的文件和证件,这些文件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您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迁户申请表

   - 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与您有关的工作、居住等方面的证明文件(例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租赁合同、购房合同等)

   - 社会保险证明

   - 婚姻状况证明(如果适用)

3. 前往当地¥¥¥或¥¥¥¥窗口: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前往当地¥¥¥或¥¥¥¥窗口咨询迁户政策,并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将指导您填写申请表格并核实您的材料。

4.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将相关材料和申请表格提交给工作人员。他们将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您的迁户申请。

5. 办理迁户手续:如果您的申请获得批准,您将需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迁户手续。这可能包括领取新的户口簿、办理

南宁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材料

1、在本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可凭房屋产权证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所需材料:⑴申请入户人书面申请报告;(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⑵房屋所在地的单位或居(村)委会、物业小区的证明;⑶原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及拟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注:年满49周岁以上人员,不携子女申请入户的,不须出具计生证明)。

市外迁入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南宁,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南宁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南宁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2022年南宁迁户口流程

南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1、在本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可凭房屋产权证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受驻我市的自治区直属、中央直属和本市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并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满两年以上,已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年龄在35岁以下,经济收入稳定,且租用该单位住房(该单位拥有产权)居住2年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办理其本人和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办理材料

1、在本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可凭房屋产权证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⑴申请入户人书面申请报告;(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 ⑵房屋所在地的单位或居(村)委会、物业小区的证明; ⑶原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及拟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注:年满49周岁以上人员,不携子女申请入户的,不须出具计生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外省来南宁落户要求

南宁落户口条件如下:

一、投靠落户

1.市外人员投靠子女落户

条件:年满55周岁的男性、年满50周岁的女性,不受身边有无子女条件的限制可将户口迁至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子女处。

2.市外人员投靠配偶落户

条件:两地分居的夫妻一方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3.市外人员投靠父母落户

条件: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身边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或无子女的,非本市户籍的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二、购房入户

1.市外人员购房入户(有房产证)

条件:在本市通过合法途径以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凭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市外人员购房入户(无房产证)

条件:在本市已购有商品住房且已入住,但尚未取得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属证书而申请入户人员,可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购房款缴纳凭据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三、学历入户(市外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户)

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专业人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凭所持经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的审核证明,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南宁市内户口迁移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南宁市内

根据南宁市公安局的规定,办理南宁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迁移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迁移原因等内容。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原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4. 户口迁移证明: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5. 居住证明:提供南宁市内的居住证明,可以是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发票等。

6. 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

请注意,以上材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以确保准备齐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户籍管理规定》,南宁市内户口迁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户口迁移申请表;

2. 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迁移人员的婚姻证明(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4. 迁移人员的学历证明(如有);

5. 迁移人员的工作单位证明(如有);

6. 迁移人员的房产证明(如有)。

此外,还需提供迁移人员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者派出所。

中专毕业证能在南宁迁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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