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杂费包括学费与杂费,合称学杂费。
学杂费指学费,以及学校其他的一些管理费用。由财务管理部门统一收取并打印票据。杂费包括选课费、教材费、课本资料费、住宿费、水电费、服装费等各项代收费,以及证件工本费、重修费、补考费、学籍异动费、毕业电子注册费等。
学费、杂费是否有本质的区别,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我国《义务教育法》似乎是把学费和杂费区分开来的。如《义务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学费”与“杂费”如果无本质区别,这两个法律规定则存在自相矛盾的可能。
学费(费用在2000左右/年,具体费用和专业有关,部分专业免学费,如涉农专业,不同学校之间有所差异)。
住宿费,一般在600元-1200元/年之间。
书费,在第一年开学的时候交,大概在1000元,三年时间(二年级和三年级不交),在毕业的时候将多余的退还。
其他费用比较少(如:床单被罩费用、团费、党费)。
国家公办学校,学费是3500元一年,住宿费是1000元一年,书本等杂费是880元一年,其余就没有了。
城市居民的学生应该交的费用一年是:3500+1000+880=5380元(伙食费在饭堂另外充卡吃)
;农业,县镇非农学生的费用一年是:1000+880=1880元(伙食费在饭堂另外充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