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制老师能评职称吗?方案不在任职学校
  2. 教师入编签订合同是跟教育局签吗
  3. 教师职称评审时间(职称证上印的日期)和聘任时间有何不同
  4. 教师,职称评审时间(职称证上印的日期)和聘任时间有何不同

合同制老师能评职称吗?方案不在任职学校

是的。

学校明确规定,只有教师资格证的,无法没有经过学校的正规考试录用的教师,不属于在编,是无法算其工作年限的。

因为评初级职称是需要有年限的要求,只有正规的教师的资格才会有评定的资格。

初级职称的评定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教师入编签订合同是跟教育局签吗

教师入编签订合同不是同教育局签。教师所在的学校是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定,学校教师实行的是聘用制度,聘用合同是由学校和教师本人签订,也就是学校是用人单位,学校和教师签订合同才合规。因此,教师入编签订合同是同学校,不是教育局。

是的。

如果当初的教育局招聘文件中明确注明招聘的是有编制教师,那么不总担心,肯定有编制的,与学校签订合同是学校担心人才流失,为了约束几年内只能在这个学校教学,不得调走或报考其它部门或单位,属于留人的一种方式。所以说,教师入编考试签合同后到底是什么职业类型,要看当初的文件说明。如果是事业编制,都应该是和教育局签合同,财政全额供给,不会是和学校签。和学校签的,是合同制。

  一、教师入编签订合同是跟学校签,不是和教育局签。双方建立的是人事(聘用)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二、相关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接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职称评审时间(职称证上印的日期)和聘任时间有何不同

1、职称评审时间是指职称证审下来的日期,而聘任教师的时间是指担任教师岗位的具体时间。一般教师的职称评审会晚于聘任的时间。

2、教师职称评定是指我国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教师聘任制度是指学校和教师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确认教师受聘的职务及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教师任用制度。

扩展知识:

1、新规定下的职称设置如下: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3、教师聘任制度是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新型用人制度,也是国际上一种通用的做法,它有利于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打破教师终身任用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师,职称评审时间(职称证上印的日期)和聘任时间有何不同

1、职称评审时间是指职称证审下来的日期,而聘任教师的时间是指担任教师岗位的具体时间。一般教师的职称评审会晚于聘任的时间。 2、教师职称评定是指我国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教师聘任制度是指学校和教师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确认教师受聘的职务及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教师任用制度。

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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