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是指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城市籍贯填写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籍贯填写至县,前面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比如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山西省长治县等。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1、籍贯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2、填法:
一般以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或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或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的解释。
扩展资料:
籍贯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个别特殊情况从母系的,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江苏省的简称。
在遇到长三角几个省市合称的时候,会用“江浙沪皖”,其中的“江”就是指的是江苏省。江苏省的省会城市南京市的简称用的是古代江宁府的第二个字“宁”,苏州市的简称也用“苏”字。
江苏,简称“苏” 得名于“江宁府”与“苏州府”之首字
而苏州 则是因 苏州城西有姑苏山之故而得名
清康熙六年(1667年)设江苏省,徐两江总督住所江宁(今南京市)和巡府驻所苏州(今苏州市)两府首字组成江苏省,取全称中的苏字作为简称
“( )毕字第****号”只需填写 “ **** ”这几个数字即可。
对于纸质表格,填写时可以把符号和文字写进去,但是对于网上办理的手续里,由于某些栏目被预设了数字属性,如果填入符号或中英文字,它会自动拒绝所填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