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学位证书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出国留学所要办理的出国留学公证书,又称涉外公证书,在国外具有法律效力。出国人员之所以需要办理公证,是因为前往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就像外国人来中国留学一样,也要办理相关公证,这是一种国际惯例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
申请人可提供医院的医生签发的出生证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办理出生公证证明,当事人无工作单位的应在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信,在校学习的由学校出具证明。
当事人如在街道没法出具证明,可前往街道所辖的法律事务所委托代为调查并出具证明。
出生证明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薄,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出生证明公证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
①申请人的户籍在本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②证书出具单位在本处所在地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事项。
3、若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具体信息为打印的,但孩子姓名处空白的,请让医院填写孩子姓名并在修改处盖章。
4、如出生证上的姓名与落户申报的姓名不符的,建议在户口簿的“曾用名”一栏加上出生证上的姓名。
5、申请人系未成年人的,由父母其中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向公证处申请。
6、前往葡萄牙、捷克、芬兰等国家使用并需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建议在出具医院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否则认证时可能会被外交部退件。
留学生毕业证公证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3、毕业集体合影、成绩单(若有)或是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辅助材料;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