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局)指定的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结构是——东莞市谷涌医院,需要参保地的社保分局提交对应的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介绍信,才可以接受鉴定,不接受私人提出的鉴定要求
做个人伤残鉴定需要的资料有:
1、《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属于必备资料,需按要求填写完整;
2、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必备材料,无身份证的提交临时身份证、东莞市社会保障卡、户口薄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关于鉴定事项的诊疗资料,属于必备材料,包括鉴定事项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出院小结、X光片、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或伤病情介绍、相关事项的评估报告原件。
东莞市鉴定所地址如下:
1、西北部鉴定点(康怡医院):万江区谷涌107国道西二路二巷16号(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二楼);
2、常平鉴定点:常平镇常东路陈屋贝村公交站处(常东路-东莞火车东站向东2公里);
3、大朗鉴定点:大朗镇升平北路51号社保大楼;
4、石龙鉴定点:石龙镇黄洲京瓷北路14-3小区社保大楼(石龙社保分局内);
5、长安鉴定点:东莞长安东门中路388号长安镇综合服务中心。
注意:被鉴定人的伤情相对较简单的,可到就近的医学鉴定服务点进行现场。
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局)指定的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结构是——东莞市谷涌医院,需要参保地的社保分局提交对应的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介绍信,才可以接受鉴定,不接受私人提出的鉴定要求
虎门劳动能力鉴定流动服务点位于虎门镇长德路92号(即虎门交警大队门前),服务时间为每周六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4:30(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现场设有鉴定**小组及鉴定专用车,方便受伤部位明确且伤情较轻的工伤职工就近进行鉴定。
工作人员提醒,被鉴定人应带齐相关证件,以免耽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