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民航学院
2、滨州航空职业学院
3、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航空空乘专业
4、山东商业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5、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6、山东旅游职业学院航空空乘专业
7、山东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9、商河航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0、济南航空空乘学校
11、山东航空交通学院
12、济南航空第六职业中专
商河2023高考状元喜报:
726分。
2023年高考状元诞生了,总分726分,太厉害了。
该校始建于1951年,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000余名初、高中毕业生,为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输送合格新生6200余人,其中8名同学考入 清华大学 ,百余人考入“北大”、“人大”、“ 复旦 ”、“同济”、“山大”等名牌大学。
商河一中2023的高考成绩726分。
商河县第一中学(简称)商河一中,1951年春建于县城西北隅,称山东省商河中学。最初利用原敬仁中学旧土房47间,由德州地区配备干部、教师26人,招收初中学生 3个班,136人,学制3年。到1953年初中招满3届,共13班,588人,教职工72人,其 中专职教师28人。经过几十年的育人教育,现已是一所重点高中的学校。
1、购房限制
在济南市区购房,必须是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上的成套商品住宅房,并有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方可申请办理落户。但是要注意:购买的二手房如有之前房主登记常住户口,则不能办理落户;济南集体户口有住房的人员,迁移户口到住宅地不受面积限制。
2、那些人可在济南落户集体户口
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需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正式派遣已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单位同意接收,可落济南市单位集体户或自己实际居住产权住房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则有聘用期满5年的限制。
3、父母、配偶、子女挂靠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来济投靠子女落户。
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
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二、毕业生落户条件
1、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派遣接收,在本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院(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本市生源毕业分配回济工作或未分配需回原户口迁出地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本科、大专、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2、经毕业生主管部门正式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外地生源大专、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家庭住址发生变动,且父母已迁入我市落户,现申请落户地系父母户口所在地。
3、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正式派遣已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上述毕业生是指外地生源及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生源毕业生派遣到市内六区就业。
商河一中共占地11.34万平 方米。教职工162人,其中专职教师87人,实验教师5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07人, 其中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20人,一级教师38人,二级教师39人,三级教师9人。共 24个教学班,1516人,其中高一8个班,572人;高二8个班,392人;高三8个班,552人。173人考入高等院校,其中本科生66人,专科生107人。42人升入中专。大中专生共215人, 创历史最好成绩。[1]2014年超出理科一本线考生322人,为济南市仅次于山东省实验中学的高中学校。
商河一中非常优秀,商河一中,这是辖区内的一所非常优秀的中学,很多学生都非常渴望到商河一中读书,因为他不知道,只要能进入到商河一中读书,那么最后考上大学,甚至考上重点大学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商河一中的教师,他们的教学非常有经验,商河一中教师有很多都被评为省级和市级模范教师。
商河一中还可以。学校是济南市重点中学,位于县城明辉西路繁华地段。始建于1951年,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000余名初、高中毕业生,为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输送合格新生6200余人。
1、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公寓)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人员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区域落户。
2、每套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质公寓),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居住就业落户政策。
3、夫妻一方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另一方拥有房产,申请迁入本区域,应当办理整户迁移。
济南市户口迁入办理条件:
1、购房落户;
2、引进人才落户;
3、投资纳税落户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且拥有固定住所,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4、干部、工人调动落户;
5、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6、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1)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派遣接收,在本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院(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本市生源毕业分配回济工作或未分配需回原户口迁出地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本科、大专、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2)经毕业生主管部门正式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外地生源大专、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家庭住址发生变动,且父母已迁入我市落户,现申请落户地系父母户口所在地。
(3)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正式派遣已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上述毕业生是指外地生源及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生源毕业生派遣到市内六区就业。
7、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安置落户
(1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回原户籍所在地落户;
(2)由安置部门接收,与我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结婚满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复员义务兵和退役士官;
(3)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3年、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异地安置退役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