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还在读研期间,就算交了社保,也是属于应届生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不是。应届生身份和社保有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算。
如果你毕业去企业的话,没关系,人家只认毕业证学位证上面的信息:全日制。
但是如果考公事业的话,如果人家查你档案,看你有社保记录,工资关系的话,即便档案转到学校,还是有可能认定你是非全日制,转档案只是表象。教育部和组织部还没有统一结果所以只是可能。
建议咨询学校,具体的话咨询户籍部门比较权威。
大学期间最好不交社保,不是自己心仪的单位也不要签劳动合同。因为有些单位在招聘报名时,让你出具学校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另外,如果你毕业离校,以后想考编考公都会有些影响,只能以往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享受不到应届毕业生待遇。如果不想进入到体制内,那就没有多大的影响了。
在职研究生是不属于的全日制本科生学历以上。
凡是不是通过国家规定,统一招生的,都不属于全日制的,如成考、自考、电大、夜大等等,这其中也包括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获得的是硕士学位,但全日制获得的是学历证书。不过1月份参加全国硕士统一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硕士联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过分数线后被学校录取,统一为全日制学籍编制,入学及毕业后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可查,且均显示普通全日制学籍(在读)和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
是的,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是属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一般情况下的本科毕业证生直接考上的研究生是属于应届毕业生生考取的全日制的研究生,如果你是本科毕业生毕业之后参加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再议个人报考研究生就是属于在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