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已经受理过学历认证申请,并且出示过书面的黄色查询通知单的,不能再次提交认证申请,只能对已申请过的认证进度进行复议,必须提供复议所需要的学校证明(证明你的毕业证编号和教育部的不一致,真实的编号为 xxx ),并且交还回黄色通知单给受理你学历认证的学历认证中心窗口,然后等待复议结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再问我
有权利而且合法,学士学位本来应该国家授予的,但是国家法律明确赋予大学可以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利,大学有权利行使这个权力,而且可以自行制定授予的规则,这要不违反国务院颁布的学位条例就可以了,所以说学校有这个权力。当然,根据有关的规定,学校在取消学位时应当告知学生有要求听证复议的权利,现在学校一般没这么老老实实走程序的,也就是说学校的处理结果是公正的,但程序是违法的,抓住这一点向法院提起诉讼,学校一般是要败诉的,就因为程序违法 ,所以没有学位的同学还是有机会夺回学位的.
至于你说的黑钱,我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能具体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