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技术监督局的职责是:
1.负责受理申证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2.组织或负责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进行产品实施细则宣贯、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
3.承担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发证产品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工作;
4.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列入目录管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5.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许可证工作的监督管理;
6.负责对涉嫌违反《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7.完成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的其他有关工作。权利有: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即对产品的监督抽查、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查封或扣押涉案物品。并且质量监督部门具有依据上述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