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手册需由参保单位申请补办。所需证件资料有:
1、本市补办《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审批表;
2、职工档案;
3、历年个人帐户对帐单;或单位原始工资发放表等有效资料;
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备齐资料后到社会保险局在职职工管理处申请补办。
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是2016年7月1日。 《独生子女证》在2002年9月1日后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因为现在国家实行的已经不再是过去要抑制人们的生育需求而要求每个家庭只能要一个孩子的独生政策,现在国家反而希望大家能够为了国家的人口需要而生育两个,但是过去已经顺应政策出生的孩子是可以得到独生政策的优待的。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补领新证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时间限制。
自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也从该年(2016年)起停办独生子女证,虽然已经停办,但是之前已有的还可以继续享有相关补贴政策。不能办理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也叫《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就是说,2015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国家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 在该日期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只要未超过14周岁,均可按照相关规定申领《独生子女证》。且有独生子女证的如果丢失也可以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