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教师资格证书是可以补办的。
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者持本人上述所需材料到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办,并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核实原存档材料认定结论的基础上,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种类、数量及各项信息,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
1、如果我们将自己的高中档案弄丢了,那么建议大家先将自己高中时期的毕业证准备好,然后再把个人身份证和档案遗失证明一同提交到高中学校的老师手中,说明高中档案丢失的情况后咨询补办高中档案的流程。
2、我们在补办高中时期的档案时,要按照学校老师的指导将补办档案。
3、高考报名表和体检表,高考报名表一般学校是有备案的,去教务处找负责这方面的老师拿,然后复印盖章就好了,如果学校没有备案,叫学校开一个证明。
4、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学籍表)和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这个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学校有空白表格,说明情况后,可以申请重新补填一份,如实填写后交给老师盖章签字。
5、高中的体检表,如果学校有备案,可以复印一份,如果没有就补办不了。
6、成绩单,这个东西挺重要的,学校是有备案的,找负责这方面的老师打印就可以。
7、高中档案材料补办之后,装袋密封是非常关键,档案袋盖章密封的意义在于证明袋中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可由学校保证,也是后续办理档案托管的重要条件之一。
1、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2、即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
3、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
4、另外,收养人还要提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两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而监护人在提出申请时,还要提交监护人1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监护人为单位的,还要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1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
补办收养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携带相关材料,例如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到收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二、审查。登记机关要对申请人的条件和收养目的进行审查;
三、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收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