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专户口规定
  2. 中专毕业生登记表丢失说明
  3. 学历认证学校的花名册上有个章复印的不太清有影响吗

中专户口规定

按照人户不能分离的原则,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工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新生,一律应将户口迁至学校户口所在地。新生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学校统一凭《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中专、技校加盖市州招办专用章)、《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对持有过期户口迁移证件的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凡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条件的,省内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准予其落户。

凡在我省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含研究生)在校因转学、退学等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办理户口迁移时不再使用《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学校证明、《户口迁移证》,由学校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生、留学归国人员,一律可在城镇落户。在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需要,自愿在城镇迁移落户。本人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明,在本人固定住所、直系亲属住所或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辖区派出所集体户口申请落户。

在我省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凭省、地人事或教育部门(技工学校毕业生凭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到就业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毕业落实就业的大学生,户口迁移证开出后,报到单位发生变化的,可凭改派的《报到证》、报到单位证明,由开具户口迁移证的派出所审批后,手工在户口迁移证及存根的“备注栏”注明新的迁往地址,加盖户口专用章。

中专毕业生登记表丢失说明

中专毕业生登记表丢失了,说明学校或者说是人事部门管理是有问题的。暂且不追究这些,不忙谁在自责,但最少是需要去补齐这一个登记表,否则就无办法证明你是中专毕业的学历

毕业生登记表丢失了该怎么补办?

1、首先要开丢失证明或丢失档案材料证明(在哪丢的就去哪开)。

2、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登记备案表、遗失证明、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到学校找教师申请毕业生登记表空表。

3、填好空表后,根据表格上的内容根据毕业前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填写时字迹要清楚。填表后,首先要原来的辅导员签字写评语。

4、导师签字后,要找学院领导写意见,盖院系章,再找学校领导写意见,盖学校大章。(盖学校大章很麻烦,需要先用印申请,先走用印申请手续,再给盖章。而且首先是辅导员——又是——又是学校,要按次序来办,许多人为了章,耽搁很久。)

5、补好毕业生登记表要密封,但是各学人责密封的部门不太一样,具体可以问学校是哪个部门负责的,再拿过去密封盖章,补好的毕业生登记表需要和原始档案材料一起存档。

说明内容要真实,首先要写清个人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毕业证编码,其次要写清楚自己毕业生登记表丢失的详细情况,第三最后要注明时间,以及自己的姓名、学校名称。

1. 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高等教育委员会不再补发,但可出具《毕业证明》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其效力与原件相同。

2. 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者,首先要携带原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资料到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再带上原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资料、2张同一底片免冠一寸照片和遗失声明,到市自考办办理。

3. 办依据毕业生档案库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丢失毕业证书的出具《毕业证明》;丢失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依据其原档案材料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学历证明专用章。

学历认证学校的花名册上有个章复印的不太清有影响吗

一般而言都不会有影响,学历认证主要的认证材料还是你身份证和毕业证,只要这两者原件清晰,图片质量佳,就基本不会有问题。 录取花名册,其实最好让学校在复印件上能再盖一个公章,一则证实那是真实的,二则避免你说的复印件原盖章不清晰的情况。

中专毕业证有几个章

相关内容

回顶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